法律分析
在法律上,13歲意味著不到刑事責任年齡。相關法律明確規定,不滿14周歲的人,無論做出何種危害社會的行為,都不負刑事責任,這是完全不負刑事責任的年齡。刑法規定這樣的犯罪年齡,目的是為了有效地關心兒童的健康成長,在發生危害行為時,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方針。未成年人犯罪與監護人不履行職責、管教不嚴有直接關系。父母對孩子世界觀和價值觀的形成起著決定性的作用。青少年犯罪,尤其是惡性犯罪,意味著父母教育的失敗和監管的失職。是父母壹再縱容孩子,導致孩子不明是非,才會犯下可怕的錯誤。在以年齡懲罰兇手的同時,家長也要為自己的失職負責。14周歲以下,在中國真的不用負刑事責任。不滿14周歲的人有違法行為的,不予行政處罰,責令其監護人予以管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以特別殘忍的手段致人死亡或者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的,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起訴,應當負刑事責任。不滿十八周歲的人依照前三款的規定被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加以管教;必要時,依法開展專項糾正教育。第十七條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