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法律規定的刑事責任年齡是14周歲,即14周歲以下的人,無論其行為如何,都不能構成犯罪,因此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年齡在14到16的人,只對壹些特別嚴重的犯罪(如故意殺人、綁架、強奸等暴力犯罪)負責。但這個標準是根據壹個國家的兒童智力發展水平、社會治安(犯罪率)和社會經濟狀況,結合本國的法律和歷史傳統,人為制定的經驗指標。沒有內在邏輯解釋為什麽刑事責任年齡線定在14歲而不是13.5歲或15歲。
法律客觀性:
14承擔什麽法律責任?1.刑事責任: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應當負刑事責任。年齡在14以下的,犯罪不負刑事責任。以及已滿14周歲,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等八項罪的。,應當承擔刑事責任。但是,並不僅限於這種犯罪。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律委員會的答復,刑法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的八種犯罪是指具體的犯罪行為,而不是具體的罪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父母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必要時,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2.民事責任:沒有年齡限制。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民事責任。監護人盡到監護責任的,可以適當減輕其民事責任。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有財產的,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以自己的財產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監護人適當補償,但單位擔任監護人的除外。3.行政責任:未滿14周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不予處罰,但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