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晚,邱興隆患肺癌,於9月20日去世。
喜歡留長發的邱興隆在業內被稱為“法律天才”。出生於1963,湖南湘潭人。生前是湖南師範大學法學院特聘教授、博士生導師,湖南興隆律師事務所名譽主任。
26歲之前,邱興隆的生活壹帆風順。
16歲上大學,在當時全國唯壹的重點大學——西南政法學院學習法學。四年後,他獲得了西南政法大學刑法學研究生班第壹名。
23歲時,他申請了中國人民大學刑法學教授高銘暄的博士學位。盡管他的外語成績沒有達到最低錄取線,但高銘暄渴望天賦,經過多次努力,邱興隆被錄取了。?
1989 7月20日上午,剛剛回京的邱興隆被警方以“涉嫌非法出版”的名義帶走,拘留185天。他當時26歲。?
邱興隆斷絕了與學術界的壹切聯系,以個體書商的身份下海。沒想到,壹波未平,壹波又起。1993年3月,因“涉嫌非法出版罪”再次被捕。
關於監禁的思考
“監獄環境迫使我思考。”邱興隆說:“我是10學刑法的,沒想到打對了。我擡頭看刑法,低頭看罪犯。”他開始研究監獄亞文化,寫監獄筆記,以研究者的身份思考司法不公。隨著材料的積累,邱興隆的思想又回到了他未完成的博士論文——以懲罰為基礎。
2000年5月25日,在人民大學法學院的會議室裏,邱興隆還沒開口就淚流滿面。這是壹篇遲到了11年的論文答辯。這壹天,他的博士論文《論懲罰的哲學——論懲罰》得到了答辯委員會的壹致好評,同意授予博士學位,該論文是他“刑罰合理性辯論”的壹部分。在經歷了痛苦的生活變化後,邱興隆回到了學術圈。
這樣壹個傳奇的人物,這樣壹個傳奇的人生,就這樣離開了我們。真是讓人嫉妒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