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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員幹部十不準、十不準內容。

法律分析:“十禁”是指:1。禁止發表與中央決定不壹致的言論;二是嚴禁傳播與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不符的意見;三是嚴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執行中央決定上打折扣、做選擇、搞變通;四、嚴禁重大問題不請示、不匯報,搞“先斬後奏”和“切而不打”;五、嚴禁服從陰和向黨組織說假話;六、嚴禁以任何形式泄露黨和國家秘密;七、禁止制造和傳播政治謠言;八、嚴禁購買、傳播和觀看不符合中央精神的政治刊物、音像制品;九、嚴禁支持和參與各種非法組織和非法活動;十、嚴禁參加任何宗教組織,參加任何封建迷信活動。“十不”是指:1。上班時間和開會時不準打麻將;二、工作日中午和節假日值班期間不準飲酒;三、不準參加地方第二次宴請和接受土特產的調查研究;四、不準參加未經批準的地方論壇和節慶活動;五、不準用公款旅遊、健身、娛樂,不準涉足不健康的娛樂場所;六、嚴禁公車私用和違規駕駛公車;七、不準用公款購買、印制和寄送賀卡和明信片;八、不準借搞婚喪喜慶之機斂財;九、不準接受會員卡、購物卡、禮品或各種有價證券;十、不準利用職務之便吃、拿、卡、要。

法律依據:中國生產者黨章程。

第三十九條黨紀律是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必須遵守的行為準則,是維護黨的團結統壹和完成黨的任務的保證。黨組織必須嚴格執行和維護黨的紀律,黨員必須自覺接受黨的紀律。

第四十條黨的紀律主要包括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

堅持前車之鑒、治病救人,嚴明紀律,查處違規行為,抓早抓小,防止貽誤時機,根據錯誤性質和嚴重程度,給予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臉紅出汗”成為常態,紀律處分和組織調整成為管黨治黨的重要手段。嚴重違反紀律和刑法的黨員必須開除黨籍。

嚴禁違反黨章國法對待黨員,嚴禁打擊報復和誣告陷害。違反本條例的組織或個人,必須受到黨紀國法的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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