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說明:
導遊資格考試為非滾動管理,所有參加人員必須在壹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所有科目,否則成績不會保留到下壹年度,全部需要重新申請。考生筆試成績、現場測試(面試)成績、總成績符合評卷要求的,考試成績合格。
現場測試(面試)成績達到評卷要求時,加試考生的測試成績為合格。導遊證筆試不是當場成績,考試結束30個工作日後通過網上評分系統公布成績。
考生需要對其考試成績進行復核的,可以在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省級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提出復核申請。審核結果為最終結果,不予審核。
導遊證考試合格沒有明確的標準,因為其成績查詢的最終結果是通過或不合格來體現的。考生考試成績當年有效。如果壹次考試沒有通過,需要重新報名,重新參加考試。
導遊證收藏:
通過導遊證考試後,考生需憑身份證到省級旅遊主管部門領取《導遊資格證》。采集時間壹般為20個工作日後,具體時間需由省級旅遊主管部門通知。
如果考生不能親自領取,可以委托他人領取。領取時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導遊資格證本人寫的委托書。發放《導遊資格證》時,還需要對考生的報名資格再進行壹次現場審核。
導遊證考試內容:
旅遊知識:
考生需要了解國內外旅遊景點的旅遊知識,包括景點介紹、旅遊線路、旅遊活動等。
旅遊法律法規:
旅遊法律法規主要有旅遊合同法、旅遊安全管理、旅遊消費者權益保護等。其中,《導遊管理條例》是導遊必備的法律知識。
旅遊法是保護旅遊者權益的法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保護消費者權益。掌握這些法律法規,對於掌握旅遊行業的法律依據和規則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