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從網上了解到,相關部門也在進行調查,調查情況會向全社會公開,這需要我們耐心等待壹段時間。
本案中,遊客並沒有違反任何法律,導遊只是出於壹己私欲,違反了國家的相關法律。我個人認為他應該被判刑,受到嚴懲。
因為國家有明確規定,導遊在旅遊過程中必須做好本職工作,不得強行買賣商品,更不用說進行人身和口頭攻擊。壹旦出現這種行為,導遊將付出殘酷的法律代價,甚至被吊銷執業證書。
其實早在2017,12,雲南導遊辱罵遊客吃喝作弊的事情,就已經引起了很多人的關註。因為導遊是在強迫遊客花錢,遊客沒有跟著去,所以導遊對遊客進行人身攻擊和言語侮辱,最終導致這個消息在網上被披露。
隨後,雲南省旅遊發展委員會對此事高度重視,做出了嚴厲的判斷。涉事導遊被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並賠償遊客損失。這也是國內首例因辱罵、強制消費被判刑的導遊。
我覺得九寨溝事件的導遊也可以這樣審判,因為整個案件和2017雲南導遊事件基本相同,法院可以審判並作出判決。
那麽日常生活中如何處理類似的情況呢?
假設我們在旅遊過程中不小心遇到了類似的情況,壹定要保留好證據,然後及時反饋給當地的旅遊管理委員會,以及旅遊公司。
因為這樣不僅會加劇雙方的矛盾,也能更好的保護自己的利益。雖然導遊和遊客之間會有壹些糾紛,但是也要學會用理性的方法和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千萬不要讓整個事情矛盾升級。最終對誰都沒有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