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試科目不同
A類: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壹)和《申論》;
B類:公共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B類)。
2、從事不同的崗位
壹個職位——綜合管理。
從事政策、法律法規、規劃等的研究起草工作。,並對政策、法律和法規的執行情況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以及在機關內擔任綜合管理職務。
b職位-技術應用。
在機關內部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為機關業務工作提供專業技術支持的崗位;將具體規定直接適用於行政執法崗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擴展數據:
公務員考試分為中央和地方兩種形式:
國家公務員考試是指中央機關、國家機關、中央國家行政機關派駐機構、垂直管理系統所屬事業單位招錄工作人員和國家公務員的考試。
地方公務員考試是指地方各級黨政機關和協會組織的招錄機關工作人員和國家公務員的地方考試。
中央和地方考試分開進行,沒有隸屬關系。考生可以根據自己想報考的政府部門選擇自己想參加的考試,也可以同時報考,互不影響。
中央公務員考試和地方考試壹樣,屬於錄用考試。考生填報相應職位進行考試,壹旦被錄取,將成為該職位的工作人員。具體公務員政策請參考國家公務員網相關政策。
地方公務員考試有兩種:資格審查和招聘考試。資格考試意味著通過考試的人將獲得公務員資格證書,考生可以申請市、區縣等國家機關的工作,例如北京。有的需要參加特定部門的壹些考試,有的需要直接面試。絕大多數地方公務員考試都采用招錄考試的方式。考生選擇職位報名參加考試,通過考試後直接被錄取為該部門的公務員,就像中央公務員考試程序壹樣。
參考資料:
公務員考試-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