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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歲搶劫強奸未遂的法律責任是什麽?

15歲搶劫強奸未遂應依法承擔刑事責任。根據相關法律規定,15周歲已經構成搶劫、強奸的刑事責任年齡,所以已經構成犯罪,包括犯罪未遂。但對未成年人壹般應從輕或減輕處罰,所以對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處罰。

法律分析

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根據有關規定,數額較大、巨大、特別巨大。有關部門可以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情況並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範圍內確定當地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有關部門批準後,按照案件受理地地區的數額標準確定。盜竊毒品等違禁品,應以盜竊罪論處,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處罰。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罪從重處罰。當被害人被強奸後自衛時,不承擔刑事責任。在刑法上,這叫無限防衛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壹)入戶搶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4)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五)搶劫致人重傷或者死亡的;(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七)持械搶劫;(八)搶奪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災物資的。

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第二百三十六條修改為:“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罪從重處罰。“強奸婦女或者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壹)強奸婦女或者奸淫幼女,情節惡劣的;“(二)強奸婦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強奸幼女的;“(四)輪奸二人以上的;”(五)強奸不滿十周歲的幼女或者對幼女造成傷害的;(六)造成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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