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
因公證處責任不能出具或撤銷公證書的,應當將預收或已收的公證服務費全額返還申請人;因公證處和申請人雙方責任導致公證書被撤銷的,根據責任大小退還部分費用。因申請人提供偽證和虛假證據而無法出具公證書的,預交的公證服務費不予退還。
個人建議對於律師的公證處,有非常嚴格的收費標準。壹般來說,根據題材和難度的不同,收費標準也不壹樣。我建議如果妳在生活中有相關需求,可以直接帶著相關證件到當地的律師公證處進行咨詢,可以更好的幫助妳解決問題。需要註意的是,簽訂合同時公證是必須的,只有這樣才能避免損失。
法律依據
公證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三條公證處對下列法律行為、具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件的真實性、合法性,向申請人提供證明和辦理其他公證業務,按照規定的收費標準向申請人收取公證服務費:
(壹)證明經濟合同,辦理繼承、贈與、遺贈和存款的公證;
(二)賦予債權文書強制執行的效力;
(3)民事協議證明;
(四)證明出生、生存、學歷、經歷、婚姻狀況、親屬關系、收養、死亡、不可抗力事件、組織資格和資信等具有法律意義的事實;
(五)辦理證據保全、制作票據拒絕證明、具有法律意義的證明文件、知識產權享有、轉讓、使用許可證明;
(六)公證保管遺囑,核對保管遺產,確認遺囑效力;
(七)財產清查、清算、評估和毀損評估的證明;
(八)其他民事法律行為的設立、變更和終止;
(九)保管文書,依法辦理抵押登記,辦理與公證有關的登記、認證,起草、修改與公證有關的法律文書,解答法律咨詢;
(十)依法辦理的其他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