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真煙是壹種違法行為,涉及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和侵犯知識產權,給國家、企業和消費者造成嚴重損失。根據相關規定,倒賣真煙構成刑事犯罪。非法收購國家專營的煙草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經營罪。根據該法有關規定: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壹,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未經許可經營專營、專賣品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限制經營的其他商品的;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書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或者批準文件;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非法經營香煙的數額達到654.38+0.5萬元,應當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經營罪的客體要件:
1.非法經營罪的客體應是市場秩序。為了保證限制買賣貨物和進出口貨物的市場,國家對上述貨物實行經營許可制度。其中,進出口許可證制度是經營許可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買賣進出口許可證和原產地證書的行為不僅違反了市場秩序,也違反了對外貿易管理制度;
2.根據該法的有關規定,國家實行統壹的對外貿易制度,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促進和發展同其他國家和地區的貿易關系。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據所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協定,或者根據對等、互惠原則,在對外貿易中給予其他締約方和參加方最惠國待遇和國民待遇。任何國家或者地區在貿易上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采取歧視性的禁止、限制或者其他類似措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對該國家或者地區采取相應的措施。為保證按照上述規定發展對外貿易,國家要求進出口貨物必須提供原產地證明,除法律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必須申領進出口許可證;
3.因此,進出口原產地證書和進出口許可證必須真實有效,不允許偽造和塗改。同時,進出口原產地證書和進出口許可證用於特定進出口商的特定進出口貿易,不允許交易。買賣進出口原產地證書和進出口許可證擾亂了國家的對外貿易秩序,必須予以處罰。
綜上所述,倒賣真煙是壹種違法行為,涉及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和侵犯知識產權,給國家、企業和消費者造成嚴重損失。根據相關規定,倒賣真煙構成刑事犯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25條
非法經營罪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壹,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或者沒收財產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壹)未經許可經營專營、專賣商品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限制經營的其他商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書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或者批準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從事證券、期貨、保險業務,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