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有兩種:標準內和標準外。時速超過20公裏,整車重量超過40公斤。現在市面上的電動車大部分都超過了國家標準,屬於超標電動車。超標電動車參照機動車管理。
在道路上駕駛自行車、三輪車、電動自行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壹)駕駛自行車或三輪車必須年滿12周歲;
(二)駕駛電動自行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必須年滿16周歲;
(3)嚴禁酒後駕車;
(四)轉彎前,應當減速並發出信號,不得突然猛轉,超越前車時不得妨礙超車;
(五)不準牽引、攀爬或者被其他車輛牽引,不準雙手離開把手或者手握物品;
(六)不得助跑並行、互相追逐或者纏繞比賽;
(七)不得騎獨輪車或者兩人以上騎自行車上道路行駛;
(八)非下肢殘疾的人不得駕駛殘疾人機動輪椅車;
(九)自行車、三輪車不得安裝動力裝置;
(十)不得在道路上學習駕駛非機動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72條
在道路上駕駛自行車、三輪車、電動自行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駕駛自行車、三輪車必須年滿12周歲;駕駛電動自行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必須年滿16周歲;不要酒後駕車;轉彎前應減速示意,切不可突然猛轉。超車時,不得妨礙超車。不要牽引、攀爬或被其他車輛牽引,不要離開把手或手中拿著東西;不要並行行走、互相追逐或曲折賽跑;不準騎獨輪車或2人以上的自行車上路行駛;非下肢殘疾人不得駕駛殘疾人機動輪椅車;自行車、三輪車不得安裝動力裝置;不要在道路上學習駕駛非機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