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具體來說,如果確定贓物的價值,主要看被盜黃金首飾的市場價格。
壹般盜竊案件按《公安部關於修改盜竊案件立案統計辦法的通知》的有關規定處理:只要報警的盜竊案件,不論財物數額大小,都應受理、登記並嚴肅查處。其中,達到當地盜竊犯罪數額標準的,列為刑事案件,入室盜竊、扒竊、攜帶兇器盜竊的,不論數額大小,列為刑事案件。明顯是累犯或者多次犯罪的人,其他情節嚴重未達到規定數額標準的也確立為刑事案件。其余作為治安案件查處,通過工作發現構成刑事案件的,也會及時立為刑事案件。標準壹般是:數額在2000元以上,或者情節或者後果嚴重的,為重大案件;盜竊數額在2萬元以上,或者情節或者後果特別嚴重的,列為情節嚴重。這個標準會根據各省市的具體規定有所不同。壹般經濟水平高的地方定罪量會比較高,經濟水平低的地方定罪量會比較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
第壹條盜竊公私財物數額在壹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三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情況,結合社會治安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範圍內,確定本地區實行的具體數額標準,並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批準。
在跨區域運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實施盜竊,無法核實盜竊地點的,應當按照案件受理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確定的相關數額標準,認定盜竊數額達到“數額較大”、“數額巨大”的情形。
盜竊毒品等違禁品,應以盜竊罪論處,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