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微博、博客、論壇等網絡媒體上以個人名義發布他人圖片,或抄襲、發表、參與評獎等。;[1]?
2.轉載他人圖片未註明來源和作者姓名,或未經許可轉載他人圖片;
3.未經許可使用他人圖片用於自己產品的設計或生產;
4.不按照作者聲明的權利許可協議使用作品,或違反作者聲明使用作品。
1.《著作權法》列舉了九種受法律保護的作品,包括藝術作品和攝影作品。在互聯網世界中,圖片是這些作品的主要形式。
2.《著作權法》列舉了著作權項下的17項權利,包括發表權、簽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復制權、出版權、展覽權和信息網絡傳播權。“盜圖”行為主要涉嫌侵犯著作權人的署名、復制、信息網絡傳播等權利。
a:“署名權”:表明作者身份並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作者可以在作品上簽署自己的真實姓名、化名或無簽名,簽名可以在圖片水印中、作品發布的頁面上或介紹作品的文字中註明。即使作者不簽自己的名字,也不意味著作者放棄了自己的簽字權,他不能簽別人的名字。
b:“復制權”:將作品復制壹份或者多份的權利。如果圖片未經著作權人許可被復制,則可能構成侵犯復制權。
c:“信息網絡傳播權”:即通過信息網絡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使公眾可以在其選擇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如果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在互聯網或移動終端上發布圖片,則可能侵犯信息網絡傳播權,這是互聯網環境下最常見的侵權形式。
三。版權保護期限:根據《著作權法》的規定,作者的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的保護沒有期限,而發表權等其他權利的保護期限是作者壹生及其死亡後50年。如果作者是非自然人,保護期為作品首次發表後第五十年的65438+2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