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高速公路限速規定
(1)低速限制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正常行駛時,最低時速不得低於60公裏。同方向有兩條車道的,左側車道最低車速為100km/h;同方向有三條以上車道的,最左側車道最小車速為110km/h,中間車道最小車速為90km/h..
②小型客車、其他機動車、摩托車最高時速分別不超過120km/h、80km/h。道路限速標誌顯示的速度與上述車道速度不壹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標誌顯示的速度行駛。
二、高速公路距離規定
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速度超過100公裏/小時時,應當與同車道前車保持100米以上的距離。當車速低於100km/h時,與同車道前車的距離可適當縮短,但最小距離不得小於50 m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五條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由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實施。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應當按照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國家標準對機動車進行檢驗,並對檢驗結果承擔法律責任。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的計量認證管理,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設備的檢定,監督國家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標準的實施。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項目由國務院公安部門會同國務院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規定。
衍生問題:
高速公路限速標準是什麽?
高速限速壹般為110 ~ 120km/h;國道、省道等壹級公路限速80公裏/小時;道路限速70 ~ 80km/h;城市道路限速40 ~ 60公裏/小時,壹是沒有道路中心線,城市道路30公裏/小時,高速公路40公裏/小時;第二,同方向只有壹條機動車道,城市道路每小時50公裏,每小時70公裏。3.高速公路載客汽車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20km,其他機動車不得超過100km,摩托車不得超過80km,最低時速不得低於60km。四、同方向有兩條車道的,左側車道的最低時速為100公裏;同方向有三條以上車道的,最左側車道最低時速為110公裏,中間車道最低時速為90公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