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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普通人來說,什麽行為被認為是危害國家安全?

每年的4月15日是國家安全教育日。說到危害國家安全,人們肯定會想到間諜組織。危害國家安全不僅僅是泄露國家機密,還有很多可能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具體來說,壹個* * *包括11個領域:國家安全、領土安全、主權安全、政治安全、軍事安全、文化安全、經濟安全、科技安全、生態安全、信息安全、核安全。

日常生活中有很多行為也已經危害到了國家安全。

在網上賣間諜用品;

公職人員混在單位內網和外網;

公職人員在內網專網上使用其他單位的無線網卡、無線鼠標、無線鍵盤等存儲介質等無線設備;

向互聯網發布壹些機密信息;

在軍事基地或軍港隨意拍照,照片中出現未經許可拍攝的軍事信息;

從熟悉的朋友那裏獲取敵方特工需要的重要情報;

發現關系國家安全的東西被隨意泄露;

去圖書館查內部期刊的資料然後提供給可疑的人;

用視頻記錄生活百科,可能涉及國家安全相關信息;

在惡意網民的煽動下,許多外國網站制作並轉發攻擊中國制度的視頻;

向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有關軍事機關和其他有關部門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協助;

受到惡意人士的挑撥,在社交平臺發布不當言論;

明知對方是境外人員,仍通過出賣國家秘密獲取“科研經費”;

?生活中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

?案例1:

2022年4月16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4起依法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壹名婚禮攝影師通過微信聊天認識了海外人士,為對方提供了384張涉及軍港的軍艦照片,獲得報酬4萬余元。

案例二:

吳某,出生於1985,初中文化。在蘇州工作期間,在國內各大兼職和招聘網站上發布簡歷,後被境外間諜嫌疑人盯上。經過網上的不斷溝通,2013年7月,他被境外間諜策反,開始搜集我國軍用機場、軍事駐地、訓練場等軍事目標的信息。

2014年6月,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為境外刺探國家秘密罪”判處吳某有期徒刑10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

案例三:

段是河南省開封市的壹名出租車司機。2013年7月,段在網上發帖尋找壹份“輕松又賺錢”的工作,自稱某境外公司員工的王通過QQ與其取得聯系。隨後,王通過網絡對段進行專項訓練,要求其對開封重要軍事單位進行長期定點、定期觀察。包括部隊外圍、營區、機場位置、機型、飛機起降次數和時間、進出車輛和人員數量等信息。

?2065438+2004年7月,開封市國家安全局在段家中將其抓獲。

長期以來,外國間諜組織和敵對勢力竭力在中國購買和收集各種秘密情報,攻擊和誹謗社會主義制度,企圖顛覆中國國家政權。檢察官提醒:擦亮眼睛,堅決反抗,保護國家的安全穩定!

國家安全是每個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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