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有哪幾種民事行為?

有哪幾種民事行為?

有哪幾種民事行為?

包括民事法律行為、準法律行為和事實行為。

1,民事法律行為

民事法律行為由三個要素構成,即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的民事主體、意思表示、確定性和客觀實在。它與事實行為的最大區別在於民事主體具有設立、變更或者消滅民事法律關系的意思表示。

2.準法律行為

準法律行為,如勸誡、通知和寬恕。這種行為並不產生新的權利義務關系,只是承認或明確了已有的權利義務關系。

3.事實行為

這種行為不以意誌表示為構成要件。行為人無意建立、變更或消滅民事法律關系。事實行為也可以引起法律後果,法律後果是根據法律直接產生的。與民事法律行為不同,事實行為的構成不要求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最典型的例子就是農村的人在自己的宅基地上蓋了房子。這種建設行為屬於事實行為。以後如果這個房子的主人去世,他的繼承人繼承房子,那就是民事法律行為。

壹、什麽是民事行為能力?

所謂民事行為能力,是指民事主體以自己獨立的行為取得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的能力。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但無民事行為能力的民事主體,只能通過他人的代理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

自然人的行為能力可以分為三種情況:完全行為能力、限制行為能力和無行為能力。法人的行為能力由法人的機關或代表人行使。

二、民事行為能力的特征是什麽?

民事主體以自己的行為為自己或他人獨立取得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民事行為能力是民事行為能力的前提,民事行為能力是民事行為能力實現的條件。權利能力表示作為民事主體的資格,行為能力表示民事主體能夠以自己的行為作為民事行為的資格。

其特征在於:

(1)是國家通過法律確認和賦予的,不是由民事主體的主觀意誌決定的。法律承認壹個人的民事行為能力,就是承認他有資格進行民事法律行為。

(2)民事主體對其民事活動的法律後果負責的資格。只有具有這種資格的主體所實施的民事行為才是有效的,並為其違法行為承擔責任,否則,所實施的民事行為不能發生法律效力。

(3)民事主體獨立進行民事活動的資格。具有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通過民事行為為自己或他人取得權利和設定義務。根據民事主體的不同,民事行為能力可以分為公民的民事行為能力和法人的民事行為能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三十三條民事法律行為是民事主體通過意思表示設立、變更或者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行為。

第壹百三十四條民事法律行為可以基於兩個以上當事人的意思壹致成立,也可以單方成立。

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按照法律或者章程規定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作出決議的,該決議成立。

  • 上一篇:民國法院是如何審判日本戰犯的?
  • 下一篇:什麽不能成為合同的主題?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