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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擊老賴的最新法律法規

法律分析:1,房產拍賣

大家都知道,法院強制執行老賴還款的時候,老賴還是不肯還,法院會查老賴的個人資產來還債。根據最新規定,如果老賴名下資產不足以償還拖欠貸款,且老賴名下有房,法院也有權強制拍賣。拍賣所得的壹半需要償還,另壹半屬於他的配偶。

除了其配偶,如果老賴子女未成年,且其名下有房產,法院也有權拍賣其房產。將老賴未成年子女名下房產拍賣後,所得款項可全部用於償還欠款。

2.網上購物賬戶

之前的規定是限制老賴出行,不是為了買更舒適的高鐵二等座、飛機票等。,而不是以老賴的名義開上高速公路。根據最新規定,老賴名下的所有支付寶、微信賬號都將被凍結。賬戶中的所有財產也將用於償還貸款。

此外,所有舊的網購賬戶都將受到限制和監管。壹旦系統檢測到老賴的高消費,法院有權重新審查老賴的資產。當然,老賴的養老金等賬戶也會按月固定,用於償還欠款。

3.刑事責任

以前不管欠老賴多少錢,都是民事責任,老賴不用坐牢。最新規定:“人民法院有能力執行判決、裁定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壹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應當報告當前財產狀況和收到執行通知之日前壹年的財產狀況。

被執行人拒絕報告或者謊報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對被執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或者拘留。

第二百四十二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有權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從相關單位。

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況查封、凍結、劃撥或者變更被執行人的財產。

第二百四十三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收入。

第二百四十四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或者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的財產。

第二百四十七條財產被查封、扣押後,執行人應當責令被執行人限期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被執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應當拍賣查封、扣押的財產;不適宜拍賣或者雙方約定不拍賣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關單位拍賣或者自行拍賣。

國家禁止自由買賣的物品,應當交由有關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的價格收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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