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個人所得稅的征收範圍包括:農林所得、工商業所得、自由職業所得、就業所得、投資所得、租金所得和其他所得。個人所得稅法中沒有明確列出的收入不征稅。
德國的個人所得稅主要采用“分期預繳,年終匯總核算匯算清繳,多繳少繳”的方法,但工資、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采用預提法征稅。
工資稅(Lohnsteuer)是個人所得稅最重要的征收形式,工資稅的稅額由稅務部門制定的工資稅對照表確定。在德國,雇主在向雇員支付工資或薪金時有義務扣除工資稅。?
擴展數據:
德國是壹個高稅收的國家,稅制嚴謹、徹底、細致。德國稅收立法采用壹般稅收規則與單行稅法相結合的立法模式,稅收結構非常復雜。按稅源可分為直接稅和間接稅,按稅收征收機構可分為聯邦稅、州稅和地方稅。
德國實行分稅制,以聯邦、州、地方三級或兩級征收* * *稅為主體。* * *享受稅收的稅種主要有:增值稅、工薪稅、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
聯邦專屬稅包括:關稅、消費稅(油稅、咖啡稅、鹽稅、香檳稅)、保險稅、團結附加費等。
各州專屬稅包括:土地購置稅、繼承(贈與)稅、機動車稅、啤酒稅、賭場稅、消防稅等。
地方專稅包括:工商稅、土地稅、娛樂稅、飲料稅、狗稅、狩獵稅、賽馬稅等。按稅種劃分,主要分為三類:
(1)所得稅類: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工商稅務、附加稅等。
(2)財產稅:繼承(贈與)稅、土地稅等。
(3)流轉稅:增值稅、土地購置稅、保險稅、關稅等。
德國的主要稅種——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商務處和中國駐漢堡總領事館
中國財稅法律網-德國稅法體系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