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是法治社會,每個人都要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行事。雖然世界各國的法律體系不同,但總的來說,每個人都需要受到法律的約束。
壹旦觸及法律底線,就必須嚴懲。如何處罰?除了死,就是在監獄裏反省改造。
既然是改造犯錯誤的人的地方,監獄自然要對犯人嚴加看管。他們不能像外面那樣來去自如,但是漠視人命的現象就像電視劇裏表現的那樣非常誇張,在真實情況下是不可能出現的。
然而,在德國的監獄裏,他們似乎被賦予了更廣泛的自由。德國有壹條法律規定,囚犯只要逃出監獄,不觸及其他法律要求的底線,就可以獲得自由。
之所以這樣規定,是因為他們認為人類對自由的追求是壹種本能。出於本能的驅使,越獄也無可厚非。這個規定確實讓人吃驚。大家都知道德國人很嚴格。德國制造的汽車在世界各國中占有非常高的比例。德國生產的壹些電子產品和工業產品質量非常高。
但是在這個法律條文裏,德國怎麽能這麽大方呢?經驗告訴我們,肯定有問題。
妳可以註意壹下德國這個法律規定的前提,就是在不觸犯其他法律規定的基礎上,不得對越獄成功追究責任。換句話說,如果妳逃跑時觸犯了法律,妳會再次被捕。那麽,法律底線是什麽?
首先,犯人在監獄裏沒有自己的衣服,所以要穿囚衣,囚衣甚至是監獄的財產。如果犯人穿著它們逃跑,那就是盜竊監獄裏的財物,如果被抓回來會加重刑期。
其次,比如《肖申克的救贖》中,安迪拿著海報躲起來,偷偷挖了壹條通道以獲得自由,這也是不符合監獄規定的,因為挖通道破壞了監獄設施,也會加重刑期;最後,如果妳逃跑的時候傷害了別人,尤其是獄警,那責任就大了,抓起來就判幾十年。
可見德國人所謂的成功逃脫是不會被追究責任的,其實是他們玩的文字遊戲。沒有人可以在不拿走任何東西,不破壞任何公共設施的情況下逃脫。這樣看來,德國監獄裏很少有人越獄是很自然的。
因為壹方面戒備森嚴,另壹方面根本不值得。畢竟被發現後,幾個月的監禁可能會突然變成幾十年。
有壹個叫托馬斯的德國人,因為和別人打架進了監獄,被判了三個月的監禁。這段時間不長,托馬斯準備忍受下去。但沒過多久,他開始腰痛,監獄裏的醫生也沒有按照他的預期對他進行治療,這引起了他的不滿。
最後托馬斯真的生氣了,幹脆跑了出去。當然,他不可能“帶走壹片雲彩”,於是德國警方開始通緝托馬斯。後來托馬斯給德國警方打電話:解釋他只是治腰痛,等好了就回去,請他們不要再找他了!果然,托馬斯幾天後拄著拐杖回到了監獄。
由此可見,德國監獄給予囚犯的自由其實只是名義上的自由,事實並非如此。有些人被壹些事情的表面現象所誤導,不理解深層含義。這種情況在我們的生活中很常見,很容易讓人在不知不覺中絆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