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滿16周歲從事正常行業的公安機關不會幹涉,從事違法犯罪的肯定會幹涉。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年滿16周歲的人為法律工作者。但也是未成年人,勞動上會有特殊保護,比如不能從事重體力勞動,不能定期體檢;
非法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或者招用已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從事繁重、有毒有害勞動或者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危險作業的,由勞動保障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綜上,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壹般情況下,16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是不允許合法就業的。《勞動法》明確規定,16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屬於勞動能力不成熟的特殊群體,需要特殊保護。因此,雇主不得雇用16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從事任何形式的工作。這是為了保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學習和發展權利。16周歲以後的未成年人,可以根據具體條件和法律規定,在壹定範圍內獲得合法的就業機會。需要註意的是,不同國家或地區的法律法規可能會有所不同,具體情況需要根據當地的法律法規來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十四條
法律、法規對殘疾人、少數民族人員和退出現役的軍人就業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五條
禁止雇主招募16歲以下的未成年人。
文學、藝術、體育和特種工藝單位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並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第五十八條
國家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未成年工是指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勞動者。
第九十五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關於女職工和未成年工保護的規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對女職工或者未成年工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