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地方性法規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地方性管理辦法或地方性法規具有法律約束力。地方性法規通常是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當地實際情況制定的。原則上,企業應遵守當地法規。如果企業的規章制度比地方政策寬松,就不會有問題。但如果企業規章制度比較嚴格,地方法規又容易引起勞資糾紛,那麽最低底線就要按照地方法規執行。
二、地方暫行辦法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首先,中國的最高立法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表決通過的所有法律都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比如憲法、民法通則、刑法等。
其次,地方各級人大制定的法律統稱為地方性法規,不能與全國人大制定的法律相抵觸。
第三,行政法規由國務院制定。
第四,國務院各部門制定的部門規章。
第五,地方性法規由地方政府制定。
最後,無論以上哪壹種都是有效的,只是有效的範圍不同而已,有任何與上位法相違背的地方。所以只能根據實際情況具體確定。
3.條例是法律還是法規?
規定歸規定。法律法規是指國家機關制定的規範性文件。如中國國務院制定和頒布的行政法規,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和頒布的地方性法規。設區的市、自治州(2015立法法最新修訂)也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規,報省、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批準後施行。法律法規也有法律效力。規章是行政法律規範性文件,之所以是規章,是從其制定機關分出來的。規章主要是指國務院組成部門、直屬機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省、自治區政府所在地的市、區人民政府在其職權範圍內,為實施法律、法規,需要制定的事項或者屬於本行政區域的具體行政事項而制定的規範性文件。所以,規定歸規定。
以上是關於地方性法規對妳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詳細介紹。綜上所述,我提醒妳,如果我們在中國,壹定要遵守當地的地方管理法或者地方法規,做壹個知法守法的好公民,不要踐踏法律的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