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首都建設的道路處於無線路、無標誌、無紅綠燈的狀態。這樣的公路車輛主要是減速行駛,不解決違章。
2.已經畫了壹條路線,但是路口的路的盡頭有導向標誌,所以需要查看周圍是否有紅綠燈和監控攝像頭。即使有監控攝像頭,因為路上有導向標誌,所以可以左邊路左轉,右邊路右轉。壹般是在標誌完善後才開啟監控攝像頭記錄違章,所以帶導向箭頭符號的行車道暫時不會解決。
壹、地面導向箭頭的含義
路面上的引導箭頭表示前方道路只能按照路面上的引導箭頭行駛,主要為交通參與者提供引導信息;交通標誌和路面標線是用文字、符號、線條或顏色引導、警告、規範或指示交通的交通管理措施。
1,它給行人和司機準確的道路交通信息,讓道路交通順暢、安全、低汙染、節能。根據其功能的不同,交通標誌和路面標線壹般分為導向、警示、調節和指示四大類。
2.向駕駛員提供道路上或道路沿線存在的危險或他們應該註意的信息。如路口的存在和形狀、道路彎曲的方向、道路變窄和車道減少、道路打滑、陡坡、施工等,以引起人們的警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五條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允許靠右通行。
第三十六條根據道路狀況和交通需要,道路分為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機動車、非機動車和行人分車道行駛。沒有劃分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機動車在道路中間通行,非機動車和行人在道路兩側通行。
第三十七條設有專用車道的道路,在專用車道內,只準指定的車輛通行,其他車輛不得進入專用車道。
第三十八條車輛和行人應當遵守交通信號;遇有交通警察現場指揮的,應當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揮通行;在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上,應在安全暢通的原則下保證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