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低保戶可以要求法律援助嗎?
低保戶可以申請法律援助。公民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定律師為其辯護。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組織法律援助律師,為經濟困難人員或特殊案件提供免費法律服務的壹種法律保障制度。
二、申請條件
壹、公民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就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項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壹)請求國家賠償
(二)請求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撫恤和救濟經費。
(四)請求支付贍養費和扶養費
(五)請求支付勞動報酬。
(六)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
第二,在刑事訴訟中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壹)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壹次訊問後或者被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聘請律師的。
(二)公訴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
(三)自訴案件自人民法院受理以來,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
三是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指定被告人辯護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
根據法律援助的目的和定義,低保戶是經濟困難的特殊群體。根據法律,他們可以申請法律援助。低保戶可以根據司法機關的有關規定,在遵紀守法的前提下,由司法機關為其指定法律援助,做好法律訴訟準備。需要註意的是,法律援助是由政府機構設立的,所以應該本著服務特殊人群的原則進行合法合理的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