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被稱為社會生活百科全書。它是新中國第壹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體系中占據基礎性地位,也是市場經濟的基本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分為***7編和1260編,各編為總則、物權、合同、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侵權責任和附則。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1,10月28日起施行。婚姻法、繼承法、民法通則、收養法、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和民法通則同時廢止。
《民法典》的基本原則如下:
1,平等原則
平等原則是指民事主體在從事民事活動時法律地位平等,任何壹方不得將其意誌強加於另壹方,其合法權益同樣受法律保護。平等原則是民法的前提和基礎,是國家立法調整民事關系的邏輯起點。
2.自願原則
自願原則又稱意思自治原則,是指民事主體有權根據自己的意願自願從事民事活動,根據自己的意願自主決定民事法律關系的內容及其設立、變更和終止,並自覺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
3、公平原則
公平原則是指民事主體在從事民事活動時應當秉持公平的理念,公平、公正、合理地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並依法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4、誠信原則
誠實信用原則是指所有民事主體在從事任何民事活動時,包括行使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責任時,都應堅持誠實、善意、不欺騙,言行壹致,信守承諾。誠信原則作為民法最重要的基本原則,被稱為民法的帝王條款。
5、公序良俗原則
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在從事民事活動時,不得違反各種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和公序良俗。公序良俗由公序良俗兩個概念構成,要求民事主體遵守社會公共秩序和社會主體成員普遍認可的道德規範。
6.綠色原則
綠色原則是指民事活動應當有利於節約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綠色原則體現了黨的十八大以來的新發展理念,是壹個具有重要意義的創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