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自身情況,待解決的問題,初步決定是否委托律師;
2.如有意委托,請聯系律師或律師助理,安排洽談及簽約時間;
3.簽約前,請準備好身份證、證據材料及相關費用(以便簽約後快速開工)。
4.與律師事務所簽訂代理合同和委托書;
5.按約定支付律師費,律師事務所開具發票;
6.向律師如實陳述詳細案情,提交證據;
7.律師收集整理證據,確定代理方案;
8.案外調解(如果案件需要或者當事人特別要求);
9.律師制作法律文書,進入訴訟程序;
10,律師參與舉證、質證等訴訟程序。
律師熟悉法律,具有豐富的處理法律事務的經驗,能夠迅速幫助把握法律關系的性質、爭議的焦點、法律事務中的主要問題或障礙。律師隨後可以給出建議和方向,給出相應的對策,幫助理清頭緒,抓住問題的關鍵點。律師在訴訟過程中熟悉仲裁或訴訟所涉及的各種程序性事項,大大提高了仲裁和訴訟的效率,有助於自由應對司法機關的各種要求和安排。律師作為代理人,會盡最大努力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在調查取證、查閱卷宗、參與仲裁或訴訟活動等方面比普通公民更方便,也擁有更多的權利,更有利於案件或法律事務的處理。處理糾紛或各種法律事務或法律問題要靠豐富的經驗,而律師豐富的執業經驗在處理這些法律問題時能帶來事半功倍的效果,這是看幾本法律書看不到的知識和技能,這也可能是取勝的關鍵因素。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第三十五條受委托的律師可以根據案件需要,申請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收集、調取證據,或者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出庭作證。律師自行調查收集證據的,可以憑律師執業證和律師事務所證明,向有關單位或者個人調查與承辦法律事務有關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