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缺乏市場環境和法律服務需求的背景下,電信法的研究顯得幼稚而空靈。從最近4 ~ 5年電信法論文的檢索結果來看,國內電信法論文不僅為數不多,而且在研究範式和語言風格上也不像法學著作。他們很少進行價值分析和法律關系解釋,對制度合理性的討論也是照搬經濟學研究中的數學推理和邏輯分析。管制經濟學的研究方法、內容和語境支配著電信法的研究。看來電信法唯壹要做的工作就是把管制經濟學的研究成果確立為法律。
由於電信法研究的滯後,很難出優秀的電信法教材。到目前為止,我國法學專業的教學還沒有電信法教材,即使有翻譯的也沒有。在我國現有的電信法著作中,有的作為經濟學或管理學系列,從管制經濟學或管理學的角度介紹電信管制制度,缺乏法學的視角和語境;有的只是介紹國外電信法的發展歷史和法律制度,缺乏法制建設;有的從實務操作角度解釋如何處理電信熱點問題,缺乏法律理論分析;其中壹些雖冠以電信法著作之名,但只是以電信詐騙、電信服務合同糾紛等利用電信手段或出現在電信企業中的傳統法律問題為研究內容,或沈湎於網絡法、信息法、電子商務法中壹直是熱點研究對象的網絡侵權、數據保護、信息安全等內容,很少涉及電信法的核心——互聯互通、接入人權、普遍服務、準入許可、電信資源分配、無線電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