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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簽名的效力是什麽?

電子簽名是指以電子形式包含在數據電文中並附有用以識別簽名人身份和表明簽名人認可其內容的數據。那麽電子簽名的效力是什麽呢?為了幫助您更好地了解相關法律知識,我們整理了相關內容。讓我們來看看。壹、電子簽名的法律效力是什麽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關於電子簽名的規定

第十條當事人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訂立合同。

第十壹條書面形式,是指合同、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中關於電子簽名的規定

第十三條(1)電子簽名制作數據用於電子簽名時,專屬於電子簽名人;

(2)簽名時,電子簽名制作數據僅由電子簽名人控制;

(3)可以發現簽名後對電子簽名的任何更改;

(4)簽名後對數據電文內容和形式的任何更改都可以被發現。當事人還可以選擇使用符合其約定的可靠條件的電子簽名。

第十四條可靠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者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五條行政機關在行政執法和案件調查過程中收集的電子數據等證據材料,可以作為刑事訴訟的證據。

二。成為可靠電子簽名的條件是什麽根據《電子簽名法》第十三條,電子簽名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應當視為可靠電子簽名:

(壹)電子簽名制作數據用於電子簽名時,屬於電子簽名人的專有權利;

(2)簽名時,電子簽名制作數據僅由電子簽名人控制;

(3)簽名後對電子簽名的任何更改都可以被發現;

(4)簽名後對數據電文內容和形式的任何更改都能被發現。

當事人還可以選擇使用符合其約定的可靠條件的電子簽名。

第三,電子簽名法對中國金融業的影響。《電子簽名法》經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後,將對中國金融業的運行和改革產生巨大的推動作用。中國銀行業必須抓住機遇,以電子簽名法為基礎,制定和完善壹整套新的銀行法律法規。

根據我國《票據法》的規定,“票據的出票人在票據上簽章,應當符合法定條件,並按照記載事項承擔票據責任。持票人行使票據權利時,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在票據上簽章,並出示票據。其他票據債務人在票據上簽章的,按照票據記載事項承擔票據責任,“票據上的簽章為簽章或者簽章”。可見,我國目前的比爾·勞並不承認經過電子簽名認證的非紙質電子票據的支付結算方式,對電子商務的網上銀行和網上支付逐漸形成了法律障礙。《電子簽名法》將明確規定,電子文件具有與書面文件同等的法律效力,電子簽名也可以具有與印章同等的法律效力,因此必須對原票據法進行適當修改,以適應網上電子支付的要求。有了《電子簽名法》,可以制定網上電子支付規則,進行電子支票,實現網上快速資金結算。即使妳不在線,妳也可以將支付支票數字化。通過將支票數字化,銀行可以節省大量印刷成本,提高效率。

毫無疑問,《電子簽名法》的頒布將引起金融業務處理的壹場革命,將極大地促進銀行業務的發展,加快在途資金的流轉,提高銀行的經營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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