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電子商務法律關系

電子商務法律關系

由於電子技術和互聯網的快速發展,電子商務已經成為當今經濟新的增長點。專家預測僅網上零售壹項就將達到260億美元。因為網絡的無邊界和虛擬化,誰在這個領域的技術和規則上領先,誰就在當前的經濟發展中處於領先地位。

電子信息交易的法律關系

壹、電子信息交易法律關系概述

電子信息交易,是指就計算機信息或其信息權利的產生、修改、轉讓或許可達成的協議,以及這種協議的履行。電子信息交易是壹種合同行為,也是當事人之間的壹種法律關系,是電子信息交易的法律關系。

二、電子信息交易的主體關系

電子信息交易關系的主體也稱為合同當事人,包括債權人和債務人。

電子信息交易不同於現實交易,不僅表現在運行環境和手段的不同,還表現在網上交易主體的虛擬性。但法律從不承認虛擬主體,電子商務法的重要任務是保證網絡交易主體真實存在,並具備從事相應網絡交易的資格。

電子信息交易雖然是交易主體利用網絡環境和手段進行的交易,但其主體仍然是真正的主體,其中壹部分仍然是存在於實體社會中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網絡只是他們參與交易的壹種手段;有些主體是所謂的虛擬主體——在虛擬市場中。

閱讀全文

電子商務法律體系的構建

由於電子技術和互聯網的快速發展,電子商務已經成為當今經濟新的增長點。專家預測,到2003年,僅網上零售業就將達到260億美元。因為網絡的無邊界和虛擬化,誰在這個領域的技術和規則上領先,誰就在當前的經濟發展中處於領先地位。中國不可能在不久的將來在技術上處於領先地位。如果我們在規則的自我制定上不占據壹定的有利地位,那麽我們在電子商務的發展上將永遠落後於其他國家。在市場經濟下,所有的商業活動都應該閱讀全文。

電子商務法律法規

電子支付指引全文(第壹期)

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05年第23號

為規範電子支付業務,防範支付風險,保障資金安全,維護銀行及其客戶在電子支付活動中的合法權益,促進電子支付業務健康發展,中國人民銀行制定了《電子支付指引》(第1號),現予發布。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中國人民銀行

2005年10月26日發布的新聞稿

第壹章總則

第壹條為規範和引導電子支付健康發展,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防範支付風險,保障銀行和客戶資金安全,制定本指引。

第二條電子支付是指單位和個人(以下簡稱客戶)通過電子終端直接或授權他人發送支付指令,實現貨幣支付和資金轉移的行為。

電子支付的類型根據電子支付指令的發起方式分為網上支付、電話支付、移動支付、銷售點終端交易、ATM交易和其他電子支付。

本指引適用於境內銀行業金融機構(以下簡稱銀行)開展電子支付業務。

第三條銀行開展電子支付業務,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不得損害客戶和社會公眾的利益。

銀行與其他機構合作開展電子支付業務的,其合作機構的資質要求應當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銀行應當按照公平交易的原則簽訂書面協議並建立相應的監管機制。

閱讀全文

  • 上一篇:年檢後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負多大責任?
  • 下一篇:如何解決感情糾紛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