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看各地習俗,各地彩禮習俗不同,具體標準也不壹樣。據相關統計,東北地區彩禮10萬元左右,華中地區5萬元左右,西南地區3萬元左右。
2.看經濟水平,每個城市的經濟水平有差異,結婚的成本自然不同。在壹二線城市,彩禮普遍較高。三四線城市,彩禮錢普遍較少;
3、看個人實力,現在年輕人結婚,壹般自由戀愛,彩禮錢沒有固定標準。男方家庭條件較好的可以多給彩禮,男方家庭條件壹般的可以少給彩禮;
4、看具體情況,結婚的時候,除了彩禮,還有很多需要花錢的地方。如果男方買房買車,彩禮可以是2萬到3萬。如果女方負責買房,那麽男方可以多給彩禮。
男方可以向女方提出已經給付彩禮的三種情況: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2.雙方雖已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共同生活;
3.男人因為交彩禮生活困難。
女性不能返還彩禮的情況如下:
1.雙方未登記結婚但共同生活兩年以上的;
2.雙方未登記結婚,同居不滿兩年,但有子女;
3.女方接受的彩禮用於共同生活的開銷。
綜上所述,彩禮的法律定義是基於相關的婚姻糾紛,並不是壹個確定的意思。妳需要註意其中的差異,盡量減少自己的利益損失,但最重要的是妳的權益能夠在法律上得到有效的保護,這樣妳自己的事情就不會出現大的問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2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所有:
(壹)工資、獎金和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和投資所得;
(三)知識產權收入;
(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壹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 * *所有的財產。
丈夫和妻子對同壹財產有平等的處置權。
第1063條
下列財產是夫妻壹方的個人財產:
(1)壹方婚前財產;
(二)壹方當事人因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屬於壹方的財產;
(四)壹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壹方所有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