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廣東省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東莞太子酒店老板梁組織賣淫犯罪壹案。法庭上,“太子輝”辯稱,自己很少參與太子酒店桑拿部的管理。在媒體曝光之前,他並不知道太子酒店涉黃,並拒絕認罪。
梁,東莞人稱“太子輝”,是2014東莞掃黃風暴中被媒體曝光的涉黃五星級酒店太子酒店的實際控制人。5月27日,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始公開審理梁等47名太子酒店員工組織賣淫壹案,並於5月29日對梁進行了單獨開庭審理。
5月29日上午9時34分,頭發花白的梁戴著沈重的鐐銬緩步走進法庭,神情落寞。在他身上很難看到這位前酒店大亨的風光。
庭審開始後,梁辯稱,自己集團下的幾十家企業根本沒有時間參與太子酒店的經營管理。直到看到媒體曝光,他才知道太子酒店參與賣淫。在此之前,他並不知道王子酒店涉黃的事情。
隨後,公訴人向梁詢問了梁在太子酒店的職務、太子酒店工作人員的晉升制度以及梁在太子酒店涉黃事件曝光後的所作所為。梁的語調低沈而緩慢,他的思路非常嚴謹而清晰。在談到企業人才晉升制度時,他甚至引經據典,大談自己的人才管理經驗。
梁說,太子酒店是他們的家族企業。起初,它是由他父親經營的。然後開始治理酒店的腐敗漏洞,介入酒店的腐敗管理。談到父親當時對太子酒店的管理,在法庭上壹直冷靜沈著的梁終於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緒,當場抽泣起來。
在這起太子酒店組織賣淫案中,* * *涉案47人,其中梁的指控最為嚴厲,被認為“情節特別嚴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犯組織賣淫罪,情節特別嚴重的,可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