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男子駕車進入水庫
王先生此前在某保險公司投保了壹份意外險,保額為13萬。2019年5月,家住重慶的王先生開車去了壹個水庫。因為那天下大雨,他的駕駛視力不好。王駕車發生事故,墜入河中,不幸身亡。事後,王先生的妻子等家屬向保險公司申請賠償,結果被拒。
為此,雙方對簿公堂!
2.掉進水庫是意外嗎?
雙方在法庭上各執壹詞。保險公司認為,王在死前半個月的短暫時間內集中投保,保額過高。有騙保嫌疑,不壹定是意外死亡。而且王在投保時沒有如實告知自己的實際情況,影響了保險公司的判斷。所以從法律上講,作為保險公司,他是沒有賠償責任的。
但最終法院認為,根據屍檢報告,王的死亡原因為溺水,符合意外險中“意外”的定義。所以判了13萬。
3、意外險理賠,需要牢記哪些問題?
對於此事,爭論的焦點無非是王先生的死是不是意外。幸運的是,最終通過法院審理,結合當時的屍檢報告,認定王是意外身亡,壹家人壹波三折,終於得到了應得的賠償。
從這件事上,也反映了很多問題,就是我們現在的很多投保人基本上都不懂保險,都是憑感覺或者自以為是的買了壹份保險。這種風險就是他們容易被騙。那麽作為普通人,買意外險需要註意哪些問題呢?
(1)投保前仔細閱讀保險合同。
買意外險,首先要搞清楚什麽是意外。切記:意外險中的意外要滿足“突發、外來、非疾病、非故意”四個基本條件,這四個條件缺壹不可。另外,保險合同的理賠條件和免責條款也要仔細看。
很多我們普通人理解的“意外”不壹定是意外險的理賠範圍。比如有的意外險,猝死、中暑、摔傷、身故都不賠。
(2)不要心存僥幸,騙保是違法的。
雖然保險壹出,就有了壹系列防範保險詐騙的方法和手段,但在現實生活中,還是有壹些保險詐騙的事件發生,在巨大的利益面前,人們會被感動。不過苗姐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投保疾病或者故意制造意外保險詐騙都是違法的,拒賠也是違法的,都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3)要勇於拿出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
保險拒賠,很多情況下,除了我們投保人自身對保險的無知,還有壹些無良保險公司鉆了合同的空子,不想賠。那麽這個時候大家壹定要勇於拿出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應該記住,法律中有壹個“不利解釋原則”。當投保人或被保險人與保險公司對合同的具體條款存在分歧時,法律會站在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壹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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