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的問題可以通過《農村土地承包法》解決:第四節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保護
第二十六條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土地。
在承包期內,承包方返還承包地或發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時,承包方有權就其在承包地投資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獲得相應補償。
第二十七條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調整承包土地。
承包期內,農民個人之間承包的耕地、草地因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需要適當調整的,必須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並報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級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合同約定不予調整的,從其約定。
第三十壹條承包人的承包收入依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林地承包合同的承包人死亡的,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
妳可以下載壹個看看。裏面有詳細的規定,還有相關的土地管理法。
按照法律規定,村委會和鄉政府無權在承包期內調整或收回妳的林地,否則就是違法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是法律賦予的權利。
它現在以修路為借口。如果是正規公路,占用農用地必須先辦理征地手續,以縣級以上政府名義進行。需要計委立項、規劃局規劃許可證、國土局征地批文等壹系列文件,並按政策進行補償。這條路是國有的。
如果農村壹般的農村公路屬於集體建設用地,根本沒有任何手續,妳完全可以拒絕;而且,我國禁止破壞綠色。樹可以種,但不能隨意砍伐。如果妳的樹長大了,要經過林業部門批準才能砍伐。毀綠是違法的,所以只要妳不讓,他們敢毀樹就可以告他。而且妳還可以去上級政府上訪,反映村裏別有用心的人以修路的名義占用林地破壞農用地,去市裏、省政府、信訪局上訪。如果妳上訪不好,這些政府幹部可能會丟掉飯碗。他還敢瞎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