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是指違反海關規定,非法運輸、攜帶、郵寄除毒品、武器、彈藥、核材料、假幣、國家禁止運輸的文物、金銀等貴金屬、珍稀動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淫穢物品、固體廢物以外的貨物、物品,偷逃關稅的行為。
法律條款
刑法:第壹百五十三條走私本法第壹百五十壹條、第壹百五十二條、第三百四十七條規定以外的貨物、物品的,根據情節輕重,依照下列規定處罰:
(壹)走私貨物、物品,偷逃應繳稅額較大的,或者在壹年內因走私被行政處罰二次,又進行走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應繳稅額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二)走私貨物、物品,偷逃應繳稅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應繳稅額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是指違反海關規定,非法運輸、攜帶、郵寄除毒品、武器、彈藥、核材料、假幣、國家禁止運輸的文物、金銀等貴金屬、珍稀動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淫穢物品、固體廢物以外的貨物、物品,偷逃關稅的行為。
(壹)客體要素
本罪的客體是國家對外貿易管制。其對象為除武器、彈藥、假幣、文物、國家禁止的金銀及其他貴金屬、珍貴動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淫穢物品、毒品、國家禁止的固體廢物以外的所有貨物、物品。根據國家是否禁止或限制,可以分為三種情況:
壹是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貨物、物品,主要包括對國家政治、經濟、文化、道德有害或者內容涉及國家秘密的印刷品、手稿、圖片、電影、音像制品、軟件等物品;劇毒、帶有危險病菌、害蟲和其他有害生物的動植物及其產品;對人畜健康有害,來自疫區或其他能傳播疾病的器具和藥物;除有規定外,允許攜帶人民幣;瀕危和珍貴植物(包括標本)及其種子和繁殖材料;侵犯知識產權的貨物和物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壹般動物及其產品;等壹下。
二是國家限制進出口的貨物、物品,即國家對進出口實行配額或許可證管理的貨物、物品,如煙、酒、汽車、摩托車、電視、冰箱、計算器、個人電腦、外幣及有價證券、通信保密機、無線電收發機、珍貴中藥材及其中成藥等。
三是國家不禁止或者限制進出口的應當繳納關稅的貨物、物品,如服裝、濃縮液、海蜇、淡水魚、蝦、土特產品等出口物品;陶瓷、塑料、化妝品、玻璃制品、造紙原料等進口物品。
(B)客觀因素
本罪客觀上表現為違反海關規定,逃避海關監管。走私子彈等違禁品以外的貨物、物品進出境,情節嚴重的。根據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的具體方式,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可以分為以下幾種情形:
出境
1.非法運輸、攜帶、郵寄武器彈藥等違禁品以外的其他貨物、物品進出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