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辦理征地手續就違法用地,可以要求違法用地賠償。國家供電公司架設輸電線路占用農村集體土地的,應當按照規定給予補償。征收耕地的補償費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和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征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應當按照造成的實際損失給予補償,已經影響和喪失承包土地的合理利用,但未導致土地使用權喪失的,土地承包方仍可以在該土地上從事適當的耕種。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被征用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補償標準如下:
1.各種征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準和數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準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
2.征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確定。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補償標準,以當地統計部門核定的最基層單位統計年報和物價部門核定的單價為準;
3、按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用耕地的補償費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和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征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耕地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量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量,按照被征收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各被征收單位平均占用耕地數量計算。每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