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精神病可以離婚。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與精神病人離婚不能協商,應直接起訴離婚。精神病人的監護人同意婚前與其離婚,並經協商達成協議的,可以辦理離婚手續。但對方不同意,起訴離婚,需要向人民法院起訴。通過訴訟離婚可以妥善安排精神病人以後的生活等事宜。離婚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第壹,婚姻的解除以合法婚姻的存在為前提。離婚是解除合法有效的婚姻關系,婚姻雙方必須符合婚姻的實體和程序要求。不符合結婚條件的男女,婚後要求“離婚”的,不按離婚處理。
第二,解除婚姻的主體是婚姻雙方。婚姻的解除體現了當事人的意誌,只能由當事人自己進行。但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配偶有虐待或者遺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人身權或者財產權行為的,其他具有監護資格的人可以按照特別程序變更監護關系。變更後的監護人代表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提起離婚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第三,解除婚姻應當符合法定的離婚條件和程序。婚姻雙方自行達成的離婚協議,或者在婚姻雙方所在單位、群眾組織、居民(村民)委員會、基層調解組織等有關部門主持下達成的離婚協議,不發生離婚的法律效力。當事人需要按照法定程序辦理離婚手續,否則不發生離婚的法律效力。
第四,解除婚姻會產生離婚的壹系列法律後果。婚姻的終止會導致夫妻人身關系的消滅、財產的清算、子女撫養方式的改變、債務的清償等壹系列後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千零七十六條夫妻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的協商壹致意見。
第壹千零七十九條夫妻壹方要求離婚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壹,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壹)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賭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
(五)其他導致婚姻關系破裂的情形。
壹方被宣告失蹤,另壹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準離婚後,雙方分居滿壹年,壹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衍生問題:
怎麽去法院起訴離婚?
向法院起訴離婚的步驟是:1。向法院提交起訴狀、副本及證據材料;2.法院應當立案受理;3、法庭審理、法庭調查和辯論;4.法院應作出準予或禁止離婚的判決。離婚是指夫妻雙方通過協議或訴訟解除婚姻關系,終止權利義務的法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