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歲以上犯罪也要負刑事責任。觸犯了法律就要承擔刑事責任,跟妳老不老沒關系。只要年滿16周歲,精神正常,違法就要負責。
2.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70歲以上的老年人不得因違法被拘留;
1,16周歲以下或70周歲以上者不拘留;
2.行政拘留也是最嚴重的壹種行政處罰,但是行政拘留也是有期限的,最重的處罰不能超過20天。執法人員不能超期羈押;
3,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壹定要結合法律的規定,針對不同的情況做出不同的行政處罰。
行政拘留的程序包括以下內容:
1.公安機關辦案人員認為有必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時,應當填寫《提請拘留報告》,註明犯罪嫌疑人信息和拘留理由,報公安機關負責人審批,並簽發拘留許可證;
2.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
3.檢察機關拘留犯罪嫌疑人,由辦案人員提出意見,部門負責人送帆審查,檢察長作出決定後,交付公安機關執行;
4.拘留後,除有礙偵查或者無法通知的情況外,應當在24小時內將拘留的原因和拘留的地點通知被拘留者的家屬或者其所在單位。
綜上所述,總之70歲的人犯罪還是要判刑的,該坐牢的就坐牢。如果有矛盾和困難,可以向親友、村委會、政府尋求幫助,不要用過激的方法處理。無論犯罪嫌疑人年齡多大,當事人的犯罪行為造成他人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的,犯罪嫌疑人也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
已滿十六周歲負刑事責任的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以特別殘忍的手段致人死亡或者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的,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起訴,應當負刑事責任。
不滿十八周歲的人依照前三款的規定被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加以管教;必要時,依法開展專項糾正教育。
第十七條之壹
已滿七十五周歲負刑事責任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