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齡與法律責任(主要集中在1和4,刑事和民事責任年齡):法律責任年齡是承擔法律責任的適當年齡,分為4類。1,法定刑事責任年齡我國刑法采用四分法規定刑事責任年齡:(1)絕對沒有刑事責任年齡,即14以下的人對任何犯罪都不負刑事責任。(2)相對刑事責任年齡,即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重傷、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應當負刑事責任。除上述罪名外,因未滿16周歲不予處罰,但應責令其父母或監護人予以管教。(3)降低刑事責任年齡,即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4)完全刑事責任年齡,即已滿16周歲的人,犯任何罪都要負刑事責任。但犯罪時未滿18周歲的,不適用死刑。2.65,438+06歲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允許在法定工作年齡工作,文學、藝術、體育和特殊工藝部門除外。年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不得從事礦山、井下、有毒有害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或者其他禁忌從事的工作。3.法定結婚年齡男性不得早於22周歲,女性不得早於20周歲,在少數民族地區可以適當放寬。4.民事行為能力年齡《民法通則》規定,未滿10周歲的未成年人實施的民事行為無效,沒有法律效力,壹切民事活動只能由其法定代理人進行。10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從事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年滿18周歲的公民為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取得憲法和法律賦予公民的壹切權利和義務。年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公民,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5.道路交通限制年齡《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駕駛自行車、三輪車必須年滿12周歲,12周歲以下的兒童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道路上騎自行車發生交通事故的,其監護人應當承擔疏於監管的民事責任。文章供參考,希望對讀者有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