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90年代搶劫的量刑標準是什麽?

90年代搶劫的量刑標準是什麽?

法律主觀性:

第二百六十三條(搶劫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壹)入戶搶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4)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五)搶劫致人重傷或者死亡的;(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七)持械搶劫;(八)搶奪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災物資的。(1)在刑事訴訟的各個階段,包括公安偵查、檢察院起訴、法院審判,只有律師作為辯護人才能在羈押期間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2)在整個刑事訴訟階段,律師接受委托的,在會見時,將重點核實其參與搶劫的具體細節(包括實施情況、參與人數、所處位置、造成的後果、犯罪動機、主觀惡性、是否投案自首、有無立功表現等。).(3)會見中,我們律師會主要了解具體案情,根據具體信息進行現場分析,並立即指導他們如何面對偵查人員的訊問。它也會根據對它有利的情況提出建議。(4)會後我們律師會根據他的具體案情信息反饋給相關部門;(5)我們的律師會依法向檢察院、法院宣讀論文,查閱偵查機關提交的所有相關證據材料,然後了解偵查機關掌握的所有證據,尋找證據之間的突破口,進壹步與辦案人員溝通,進行有效的辯護,最大限度地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6)妳只提供“三人攔路搶劫被害人,被害人未受傷,數額很小”的信息。如果律師能據此做出分析判斷,中國的司法系統就不再需要公安、檢察官、律師這三個職業了。請根據法律條文的原則性規定,考慮是否需要專業刑事律師提供辯護工作。

法律客觀性:

1.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1)入戶搶劫;(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4)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五)搶劫致人重傷或者死亡的;(6)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七)武裝搶劫;(八)搶奪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2.犯盜竊罪、詐騙罪、搶劫罪,為隱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而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依照搶劫罪的規定定罪處罰。

  • 上一篇:有毒教材的整治不能逃避問責。為什麽要追究責任?
  • 下一篇:出事了,對方說沒事。離開後起訴是肇事逃逸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