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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喝水至死”呢?

童舒潔

2月18日,河南魯山縣壹名叫王雅慧的年輕人被公安機關帶走。三天後,他的親屬被告知,王雅慧已經死在拘留中心。親戚看了屍體,發現他身上有多處傷痕。對此,當地警方解釋稱,嫌疑人在提審過程中喝開水時突然發病死亡。(2月26日《重慶晚報》)

“人倒黴,喝涼水都塞。”這句話在河南省魯山縣看守所應驗了。嫌疑人在提審過程中竟然喝了開水,死了。看來這個嫌疑人真的是虎年第壹壞蛋!但是壹杯開水有那麽大的魔力可以殺人嗎?是毒水嗎?這顯然是不可能的。雖然水裏有冰涼的顆粒,但是警察叔叔遞過來的水怎麽可能有毒呢?可以猜測,嫌疑人可能是被燙死的,也可能是被嗆死的,但是只有壹杯水!僅僅壹杯水恐怕連蟲子都淹死不了,卻帶走了兩個年幼孩子的父親,放下了壹個強壯的身體。除非那個人是290,否則誰會相信(恐怕只有警察信)?公安機關口口聲聲說有突發疾病,那麽什麽是突發疾病呢?跟喝水有什麽關系?死者身上的傷口是哪裏來的?誰殘忍地割掉了受害者的乳頭?

帶著這些疑問,我們不禁會想到其他荒謬的死因,比如“捉迷藏”致死、鞋帶吊死、絕食致死、電擊致死,甚至更誇張的噩夢。真不知道為什麽這些罕見的死因都發生在公安機關。他們真的這麽巧合嗎?還是別有用心的用自己超強的想象力掩蓋了壹些“秘密”?前車之鑒告訴我們,荒謬死亡的監獄背後,總是隱藏著令人發指的血腥。整治監獄領導和暴君的行動在全國範圍內取得了豐碩的成果,但監獄和看守所的離奇死亡事件依然層出不窮,死亡原因五花八門。可見,公安機關的整治行動並沒有對癥下藥,或者說治標不治本。地球人都知道(包括這次的公安)“刑訊逼供”和公安部門的關系很曖昧,往往默許可行性卻不願意承認。幾乎所有離奇死亡的人都有各種各樣的傷痕,幾乎沒有死亡是公安機關的責任。

廬山壹名嫌疑人因飲水致死,很可能是壹個因刑罰所迫的血案。嫌疑人滿身傷痕,僅僅因為盜竊,三天就死在監獄裏,令人痛心,令人心寒。死者所受的屈辱差不多是年中,乳頭居然被割掉了。在這壹點上,即使兇手也是無罪的。不知道看守所是不是人間地獄?也許對十惡不赦的人刑訊逼供會讓人開心,但這不符合法制社會的要求,甚至侵犯了罪犯的公民合法權利。作為壹個人民衛士,他的道德品質、正義感乃至法治精神應該是光明正大的,而刑訊逼供者的道德品質之低、世界觀之惡、法治精神之弱則令人發指。作為壹名警察,知法犯法是否應該受到嚴懲?道德是否應該與績效考核同時作為警察工作的基本要求標準?

或許真相早已浮現在人心,但法制社會還是需要遵循法治的程序,需要大量的客觀證據和等待公正的審判來告慰逝者。死人已經死了。我希望他死得體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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