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了解調解組織
尋求調解前,家長應先了解當地人民調解委員會或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設立的調解組織的相關信息。可以通過電話、網絡或現場咨詢等方式了解調解組織的職能、調解流程和需要準備的材料。
第二,申請調解
家長準備好相關材料後,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申請時應詳細說明子女不孝的具體情況,包括但不限於不履行對老人的贍養義務、侵占家庭財產等行為。同時,家長也可以提出自己的訴求和期望,讓調解組織更好地了解雙方的需求和矛盾。
第三,參與調解過程
在調解過程中,父母應當積極配合調解員,如實陳述事實,提供必要的證據。同時,也要尊重調解員的調解意見,認真聽取對方的觀點和訴求,盡量以和平理性的方式化解矛盾。
第四,遵守調解協議
調解成功的,雙方應當簽訂調解協議,並共同遵守。調解協議通常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應根據協議內容履行義務。壹方違反協議的,另壹方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總而言之:
子女不孝時,父母可以選擇向當地人民調解委員會或者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設立的調解組織申請調解。在調解過程中,家長應積極配合調解員,尊重對方的觀點和要求,盡量以和平理性的方式解決矛盾。調解成功的,雙方當事人應當遵守調解協議,履行義務。
法律依據:
中國人民* * *和中國人民的民意調查。
第二條:本法所稱人民調解,是指人民調解委員會通過說服、勸導,促使當事人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自願達成調解協議,以解決民事糾紛的活動。
中國人民* * *和中國人民的民意調查。
第五條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負責指導全國的人民調解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負責指導本行政區域的人民調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