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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建造師“法規及相關知識”考試要點總結

很多小夥伴在備考二級建造師考試時,都把握不住二級建造師法規的重點。為此,邊肖整理了二級建造師《法規及相關知識》考試要點總結,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考點:民事訴訟證據與訴訟時效

證據類型:

當事人的陳述、書證、物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證人證言、鑒定意見、勘驗記錄。

訴訟時效:?

1.訴訟時效的類型有哪些?

(1)普通訴訟時效:3年(主觀起算時間: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之日)。?

(2)特別訴訟時效:根據特別法的規定,涉外合同的期限為4年;就海上貨物運輸向承運人要求賠償的時效期間為1年。?

(3)最長保護期:20年(客觀起始時間:權利被侵害之日)。?

2.訴訟中止?

(1)中止時間:時效期間的最後六個月。?

(2)暫停原因: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礙(客觀原因)。?

(3)時效期間的計算:繼續計算。?

3.訴訟中斷?

(1)中斷原因:①提起訴訟,②壹方當事人請求,或③同意履行義務?

(2)時效期間的計算:重新計算。?

4.訴訟時效不適用於下列權利要求:?

(壹)請求停止侵害、排除障礙、消除危險;?

(二)不動產權利人、登記的動產權利人請求返還財產的;?

(3)請求支付贍養費、扶養費或撫養費?

(4)依法不適用訴訟時效的其他訴訟請求?

考點:民事訴訟的審理和執行程序。

審判程序分為壹審程序、二審程序和審判監督程序?

1)壹審程序?

第壹審程序包括普通程序和簡易程序。?

起訴條件:①原告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請求、事實和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訴訟範圍和被訴人民法院管轄的。?

2)二審程序?

(1)上訴期限(判決:判決送達之日起15日內;裁定:自裁定書送達之日起10日內。)?

(2)二審法院如何處理上訴案件?

審判程序和執行程序是平行而獨立的程序。?

考試中心:關於調解和和解的規定

調解與和解:

調解(人民調解):

(1)人民調解是民間調解,沒有法律強制力;?

(二)人民調解達成調解協議後,自調解協議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 * *應當向調解組織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對調解協議進行司法確認;?

(3)調解協議經司法確認後,具有法律強制執行效力。?

考試中心:行政爭議解決程序

(1)先審查(自知道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再訴訟(自收到判決書之日起15日內)

(2)直接起訴(自知道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3個月內)?

行政復議機關——同級人民政府還是上壹級主管部門?

以上是邊肖帶來的《二級建造師法規及相關知識考試要點匯總》。如果想了解二級建造師考試所需考點的其他相關信息。註意邊肖適時的推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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