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二級保養的新規定

二級保養的新規定

《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條例》(令號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2016 1)20xx年3月1日生效。根據道路運輸業車輛技術管理的需要和具體要求,現將業務辦理中的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1,車輛技術等級應達到二級以上。危險品運輸車輛、國際道路運輸車輛、從事高速公路客運的客車和營運線路長度800公裏以上的客車應當達到壹級。其余車輛應達到二級或以上。

2.道路運輸經營者需要根據國家或者行業技術標準、車輛維修手冊、使用說明書等自行確定車輛的二級維護周期。,並將其納入經營者車輛技術管理系統,組織車輛嚴格按照確定的周期進行二級維護,同時在車輛技術檔案中做好維護記錄,保存相關資料。道路運輸經營者確定新的車輛二級維護周期前,應當按照原周期進行車輛二級維護。

註:根據規定,JAC的二級保養周期為新車行駛3個月或10000至12000公裏之間”以及此後每3個月或8000至10000公裏之間。必須到服務站進行二次保養。因未定期維修造成的技術檔案不全、操作證未蓋章、零件質量損失、產品性能下降等問題由用戶負責,不再享受江淮公司免費保修的權利。

3、乘用車、危險品運輸車、教練車、出租車輛的綜合性能檢測應當委托車籍所在地的車輛綜合性能檢測機構進行。貨車綜合性能檢測可以委托地面派駐的車輛綜合性能檢測機構進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條例

第七條

從事道路運輸經營的車輛應當符合下列技術要求:

(1)車輛的外形尺寸、軸重和最大允許總質量應符合《汽車、掛車和汽車列車外形尺寸、軸重和質量限值》(GB 1589)的要求;

(2)車輛技術性能應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項目和方法》(GB 38900)的要求;

(3)車型燃料消耗量限值應符合《營運客車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測量方法》(JT 711)、《營運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測量方法》(JT 719)的要求;

(四)車輛技術等級應達到二級以上。危險品運輸車輛、國際道路運輸車輛、從事高速公路客運的客車和營運線路長度800公裏以上的客車應當達到壹級。技術等級評定方法應當符合國家對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等級劃分和評定的要求;

(五)從事公路客運、包車客運、國際道路客運,營運線路長度800公裏以上的客車類型和等級應當達到中級以上水平。其分類和等級應符合國家對營運客車分類和等級的要求;

(6)危險貨物運輸車輛應符合《汽車運輸危險貨物規則》(JT 617)的要求。

  • 上一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不包括原法律內容。
  • 下一篇:2021新規2月發布。有哪些具體的新規與我們的生活相關?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