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卡是有歷史記錄的,也就是說妳買的藥都可以從系統的歷史記錄中看到,這也有壹些隱患。比如有人偷了妳的醫保卡去買了壹些治療糖尿病的藥,妳想買保險也買不了,因為保險公司查了妳的購藥記錄後會發現妳有這種高危疾病,他們不會讓妳投保,但實際上妳沒有任何疾病。我想辦理保險只是為了保障我以後的生活,所以我現在要記住,我可以憑身份證和醫保卡成功買藥。這個規定很合理。這個規定壹旦出來,這樣的情況就不會發生了,因為別人光拿妳的醫保卡是沒用的。就算他偷了妳的身份證,和他的臉也不搭,也沒辦法買藥。
不得不說,我們國家總會拿出壹些利民惠民的政策。就像以前沒有醫保卡,後來有了醫保卡,但是新政策出臺必然會有壹些弊端。現在國家已經及時糾正了這些弊端,充分保障了人民群眾的權益,但是我感覺這個規定已經差不多完善了,就是有些粗心的人出門會忘記帶身份證,這樣就沒辦法買藥了,所以需要用醫保卡的人可能會有壹段時間。
現在有了醫保卡和身份證的雙重保護,不要讓那些老是造假的人的技術失去了用武之地,因為什麽都可以造假,身份證是不能造假的。所以這個規定的出臺,打擊了很多方面的違法行為,改善了很多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