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人之間買賣房屋的過戶流程如下:
(1)買賣雙方持身份證、戶口簿、買賣合同等相關證件到市房管局或區縣房管局登記備案;
(2)雙方登記後,房管局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對房地產買賣行為進行審查,然後通知買賣雙方到交易所辦理過戶手續;
(3)接到通知後,買賣雙方帶上身份證、戶口本、印章等。同時到交易所,並在繳納契稅後,完成契證過戶手續。
2.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八條。
申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根據不同情況提交下列材料:
(壹)不動產權屬證書;
(二)買賣、交換和贈與合同;
(三)繼承或者遺贈的材料;
(四)分立、合並協議;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
(六)有審批權的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
(七)有關納稅憑證;
(八)其他必要的材料。
房地產買賣合同依法應當備案的,申請人在申請登記時,應當提交經備案的買賣合同。
二、房產過戶需要準備哪些資料?
1,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表;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3.房地產權利證書;
4、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決定、房地產買賣合同,或經過公證的房地產贈與書,或經過公證的房地產繼承證書,或房地產交換協議,或房地產分割協議;
5.已經設定抵押權的,應當提交抵押權人同意的書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強制移送應提交生效的判決、裁定、調解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7、非法人企業和組織的房地產轉讓,應提交產權部門同意轉讓的批準文件;
8、行政劃撥、減免地價的,應提交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和繳納地價的證明;
9.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取得房地產的,應當提交中標確認書、拍賣成交確認書、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繳納土地價款的證明;
10,屬於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應提交相關主管部門的批文;
11,提交拆遷補償協議;
12,房產* * *有人同意轉讓的書面意見;
13.企業被收購、兼並的,提交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
14.國有企業或者其他組織之間的房地產劃撥,應當提交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
15、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