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技術標準法規多,出口國防不勝防。
為了阻礙外國產品的進口,保護國內市場,許多國家制定了許多嚴格的標準和規定,甚至通過法律明確規定進口商品必須符合進口國的標準。目前歐洲有超過654.38+萬個技術標準,德國約有654.38+0.5萬個工業標準。根據日本3月調查結果654.38+0.994,有865.438+0.84個工業標準,397個農產品標準。美國是目前公認的法律體系和法規比較健全的國家,其技術標準和法規就不用多說了。
2.嚴格的技術標準使得發展中國家很難達到這些標準。
發達國家憑借其經濟和技術優勢,制定了非常嚴格的標準,有些標準甚至是發展中國家望塵莫及的。比如西歐壹些國家規定面條中雞蛋含量要在13.5%以上,含鹽量不能超過1%,不允許著色。在歐洲的OKO-生態紡織品標準100中,要求服裝和紡織品中某些物質的含量高達PPb級,如苯乙烯要求不超過5PPb,乙烯環乙烷要求不超過2PPb,這無疑給發展中國家的紡織品出口貿易造成了很大的困難。壹方面由於技術有限,很難控制PPB能級,另壹方面由於經濟和實驗條件有限,也不可能檢測出PPB能級。如果是發達國家的檢測機構檢測,費用相當昂貴,成本增加,從而起到技術壁壘的作用。
3.經過精心的設計和研究,有些標準可以專門用來對壹些國家的產品形成技術壁壘。
比如法國為了阻止英國糖果的進口,禁止進口含有紅黴素的糖果,而英國糖果壹般都是用紅黴素染料制成的;法國禁止進口含葡萄糖的果汁,意在抵制美國貨,因為美國出口的果汁壹般都含有葡萄糖作為添加劑。再比如,前西德曾經頒布法律,禁止進口車門由前向後開的汽車。當時意大利生產的菲亞特500汽車就是這種形式,結果徹底失去了德國市場。
4.利用各國標準不壹致的優勢,靈活選擇對自己有利的標準。
比如法國規定純羊毛服裝只有羊毛含量達到85%以上才能算作純羊毛服裝,比利時規定羊毛含量必須達到97%,聯邦德國要求更高。羊毛含量達到99%才能成為純羊毛服裝,所以對於德國來說,出口時選擇對方的標準,阻止純羊毛服裝進口時選擇自己的標準,使得法國羊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