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人們的觀念也在逐漸改變。現在人們遇到不好解決的糾紛,往往會用法律手段來解決問題。如果我們和別人發生糾紛,收到了對方的律師函,如果律師函來了後果會很嚴重嗎?為妳解答。
第壹,律師函是否嚴肅?
律師函是指律師接受委托人的委托,為披露和評價有關事實或法律問題,進而提出要求以達到某種效果而制作和發出的專業性法律文件。律師函不是起訴書,也不是判決書。它只是告訴妳對方的態度,要求等。我們應該積極應對,互相協商解決問題。如果置之不理,對方可能會采取下壹步行動(起訴)。如果對方已經起訴,也可以協商解決。關鍵是積極應對,收集對妳有利的證據,不管是談判還是訴訟,都會對妳有幫助。
律師用律師函對壹個事實進行法律評價和風險評估,目的是用法律的尺度和律師的判斷告知委托人法律事實,使委托人得到自己的“法律評價”,即“傳達法律以表達自己的意思”。其本質是委托代理人表示自己意誌的法律行為,對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具有重要作用。
二、律師函的作用
1.律師函可以通過便捷的方式追討委托所欠貨款等債權。在商業活動中,拖欠貨款的情況時有發生。如果直接通過訴訟解決,不僅耗時長,還會流失客戶。如果通過律師函向客戶指出問題的嚴重性,客戶會考慮通過訴訟解決不良後果,會償還欠款。
2.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之前,通過律師發函可以起到延緩訴訟時效的效果。
3.律師發函可以澄清事實,制止不法侵害。律師函具有澄清事實、震懾違法行為的作用,是壹般商務信函和民間信函所不能及的。
4.憑律師函履行其他法定告知義務。這方面有很多方面,如通知和追認代理人的代理行為、行使不安抗辯權、同時行使抗辯權、提前行使抗辯權、通知合同無效、行使撤銷權等。所有當事人都有權通過律師函來完成告知。
5.通知終止合同。通知到達時告知對方合同終止。對方不同意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但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解除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手續的,不能憑律師函解除。
6.達成庭外和解協議。律師函的和解功能是其主要目的。正是因為這個原因,律師函受到越來越多人的歡迎。這種律師函通過通知對方當事人在指定期限內前來、寫信或打電話咨詢等方式,促使雙方當事人達成庭外調解協議。但要明確具體的期限,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此外,還需要告知對方逾期不處理的後果,如起訴、解除合同、停止付款、停止供貨等。
看完這些,相信大家已經知道律師函來了,後果很嚴重。律師函其實是對方委托律師後,律師發給我們的文件。主要是發表壹些看法。這是壹份非官方文件,但沒有法律效力。律師函只是表達了我會通過法律手段解決問題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