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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譜的興起及其形式

家譜在歷史上興盛壹時,後隨著宗法制度的瓦解而消亡。東漢末至魏晉時期(公元200-300年),貴族家庭制度形成後,譜牒再度流行,但在內容和形式上與西周的譜牒有所不同。這時稱為“家譜”的文學,主要有三種形式:

首先是“家傳”,這是最初級的形式。壹個地方壹個家族興旺發達,必然有幾個人對這個家族的發展做出了傑出的貢獻,或者曾經是朝廷的重要官員或者政府官員。他們的後代會為他們立傳,表彰他們的成就,表明他們的家族身份。如:荀氏家傳、袁氏家傳(汝南)、裴氏家傳(河東)、楚氏家傳(楊宅)、謝車騎家傳(陳軍)等等。

家譜的第二種形式是“族譜”,或單姓家譜,每家壹冊。家譜是傳記,不是家譜。它只能記錄家族名人的事跡,不能記錄所有的人。僅僅靠家族家譜還無法弄清所有家族成員的血緣關系。因此,有人以家族族譜為依據,把所有的族群連在壹起,包括名人和非名人,並註明他們的血緣關系。這是家譜。如:裴松之《三國誌註》:崔氏宗譜(博陵)、郭氏宗譜(太原)、陳氏宗譜(板川)、姬氏宗譜(喬縣)、阮氏宗譜()、王氏宗譜(太原);《世說新語》中的註釋有:王氏(郎傑)、元世紀(汝南)、王氏族譜(東海)、荀氏族譜(潁川)、謝氏族譜(陳郡)、楊氏族譜(泰山)、顧氏族譜。

譜牒的第三種形式,也是最高最典型的形式,就是“書狀譜牒”,後來被稱為“百家譜”、“東南譜牒”、“十八州譜牒”、“遍天下譜牒”、“壹郡譜牒”等等。家族家譜和宗譜都是私人寫的,沒有法律效力。必須有朝廷認可的官方族譜來確定誰是士族,誰是庶民,以及選官、評人、通婚。官修譜牒不是某壹姓氏的譜牒,而是全國或某壹縣所有士紳的譜牒或選編,故稱“百譜”(百指)等。在這份官方家譜中,列出了世界上所有士紳的所有姓氏和縣名,每個姓氏士紳都詳細列出了其成員的姓名、官職和血緣關系。這是壹本家譜。所謂“考天下而後任之”(《太平玉蘭》卷二壹四,引自《金陽秋》)、《選司必錄族譜》(《鄭樵通誌》卷二十五《族譜簡序——族譜序》)指的就是這次官方修訂的族譜。官修家譜不僅對士族的仕途至關重要,而且是壹項非常復雜的工作。要對所有自認為士紳、族譜屬於官方的家族進行識別和認定,而且要根據形勢的變化不斷修正和改寫。於是朝廷設立了專門的常設機構——圖集局,主持編纂工作,並讓郎、負責(《南史》卷五十九《王僧孺傳》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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