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定安全生產標準分為五個標準。詳情如下:
(1)基本標準。在壹定範圍內,可以作為制定其他安全標準的依據和* * * *要遵循的準則;
(2)管理標準。使生產過程中的人、物、環境等因素處於安全可控狀態,直接服務於生產經營科學管理的方針和法規;
(三)技術標準;
(4)方法標準;
(5)產品標準。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條。
生產經營單位必須遵守本法和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加大安全生產資金、物資、技術和人員的投入保障,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加強安全生產標準化和信息化建設,構建安全風險分類控制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完善風險防範和化解機制,提高安全生產水平,確保安全生產。
平臺經濟等新興行業和領域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本行業、本領域的特點,建立並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履行本法和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相關安全生產義務。
二、什麽是安全生產管理方針?
安全生產管理方針如下:
1,安全生產。包括生產安全事故控制指標(事故傷害率和各類生產安全事故)、安全生產隱患管理目標、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管理目標;
2.生產目標。減少和控制危害,減少和控制事故,盡量避免生產過程中因事故造成的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環境汙染等損失;
3.生產管理。包括法律管理、行政管理、監督檢查、技術管理、設備設施管理、工作環境和條件管理等。;
4.基本對象。是企業的員工,涉及企業中所有的人員、設備設施、物資、環境、財務、信息等各個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