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憲法65438到0787的內容
可以從三個方面來闡述。
第壹,立法權屬於國會。主要包括(1)國會實行兩院制;(2)參議院和眾議院的選舉規則;(3)立法權屬於國會,法律的實施由總統批準;(4)國會有權宣戰;(5)參議院批準總統任命和締結條約的權力;6.現任官員不能成為國會議員。
第二,行政權屬於總統。(1)包括由人民直接選舉總統;②闡述了總統的國內行政權、外交權和行政立法權。(3)總統在國家機器中發揮的重要作用。
第三,司法權屬於聯邦法院。主要包括法官的來源和聯邦法院的權力。
1,到美國憲法1787?分權與制衡?1787美國憲法的理解和掌握?分權與制衡?認識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去思考:
第壹,?分權與制衡?理論基礎:充分吸收了洛克、孟德斯鳩等歐洲著名啟蒙思想家的思想精華。
第二,?分權與制衡?本質:政府結構必須使各部門有適當的控制和平衡。以公共福利和正義為目的,使權力有效形成其管理功能,同時保持對權力的卓越控制,實現公權力與民權的平衡,管理與控制的動態平衡,是分權與制約的歸宿。通過分權和制約實現平衡是憲政的終極目標。即立法、行政、司法三權相互制約,以達到權力平衡,防止獨裁和專制的出現。
第三,?分權與制衡?結果:調節和平衡資產階級內部的矛盾,是調節和約束資產階級政黨競爭的最高原則和政治平衡器;強烈防止個人專制和獨裁的出現。
美國憲法評價。它是資本主義國家第壹部比較完整的資產階級憲法,可以從它的積極意義和階級局限性兩個方面進行辯證的評述。
美國憲法的積極意義1787;
(1)世界上第壹部比較完整的資產階級成文憲法奠定了美國政治制度的法律基礎;
(2)西歐啟蒙思想政治理論與美國現實的結合是整個政治制度史上的典範,對未來資本主義國家制度的建立將起到示範作用。
(3)聯邦制賦予政府強大的權力,有利於國家的鞏固;聯邦政府實行三權分立,權力相互制衡的原則,防止專制,保障資產階級民主制度。
(4)地方自治與中央政府形成相對和諧統壹的關系,有利於在維護國家主權的同時調動地方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發揮。
美國憲法的反民主內容
(1)公開承認奴隸制,如憲法第1條第2款和第9款,分別以法律形式確認奴隸制的合法性,明確規定奴隸貿易可以持續到1808;
(2)輕率對待民權。在特定意義上,憲法可以說是對公民權利的保障。但美國獲得獨立後,並沒有在憲法中規定公民的基本權利。憲法代表解釋說,這些權利已在州法律中有所規定。本質上,聯邦憲法並沒有確認各州法律規定的公民基本權利的有效性,甚至是默認,只是公民因各州規定不同而享有不同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