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的權利
根據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消費者的權利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安全權
安全保障權是指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享有的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具體包括兩個方面:壹是人身安全權,二是財產安全權。
2.了解真相的權利
知情權是指消費者有權了解其購買或者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
3.獨立選擇
自主選擇權是指消費者自主選擇商品或服務的權利。這項權利包括以下內容:
(1)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的權利。
(2)自主選擇產品品種或服務方式的權利。
(3)決定是否購買任何商品、接受或不接受任何服務的權利。
(四)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時的比較、鑒別和選擇權。
4.公平貿易權
公平交易權是指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獲得質量保證、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的權利。
5.依法請求的權利
依法請求賠償權是指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時,依法請求賠償的權利。
6.依法結社的權利
依法結社權是指消費者依法成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社會組織的權利。
7.尋求建議和了解的權利
咨詢權和知情權是由知情權衍生出來的壹種消費者權利。它是指消費者享有的獲取消費知識和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權利。
8.享有尊嚴的權利
維護尊嚴權是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其人格尊嚴和民族習俗得到尊重的權利。
9.監督權和批評權
根據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消費者有權對商品和服務以及消費者權益保護情況進行監督。此外,消費者有權對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和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中的違法失職行為進行檢舉和控告,有權對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提出批評和建議。
(二)經營者的義務
經營者是向消費者提供其生產和銷售的商品或服務的市場主體,是直接與消費者進行交易的另壹方。因此,明確經營者保護消費者權益的義務非常重要。
1.依法履行義務。
2.聽取意見,接受監督。
3.確保人身和財產安全。
4.不做虛假宣傳。
5.出具相應的憑證和文件。
6.提供符合要求的商品或服務。
7.不搞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
8.不得侵犯消費者的人身權利。
九。爭端解決和法律責任
(壹)解決爭議的方式
根據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消費者與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可以通過以下途徑解決:
1.與運營商協商解決。
2.找消費者協會調解。
3.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4.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交仲裁機構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法律責任
根據經營者對消費者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性質、情節和程度,經營者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民事、行政和刑事責任。